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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试行)

作者: 社科处   审核人: 社科处   信息来源: 社科处    发布时间: 2023-01-0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引导我校科研机构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发展,突出质量、绩效、贡献导向,指导科研机构开展有组织科研,整体提升校级科研机构的科研创新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行动目标

按照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第四次党代会战略部署,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水平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拟经三年努力,凝聚一批大团队,建设一批大平台,承担一批大项目,产出一批大成果,校级科研机构的创新质量显著增强、创新绩效大幅提升、创新贡献更加突出。

(二) 具体指标

通过三年努力,获批国家级项目11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100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5项;科研到账经费3.54亿元,其中理工类科研到账经费 3亿元,社科类科研到账经费0.54亿元,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8亿元;发表高水平论文3200篇,其中理工类3000篇,社科类200篇,助力ESI 学科排名竞位争先;高价值专利1000件,保持全国高校前 100 名,实现专利转让、许可 1000 件次,保持全国高校前50 名;获批国家科技奖 2 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2个,省部级政府科技奖30个,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哲社优秀成果奖2-3个;新增省级平台7-8个,其中理工类6个,社科类1-2个;智库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政策文件吸收采纳5篇,国家大学科技园通过首轮评估,省协同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通过评估。

二、重点任务

(一)凝练研究方向。引导科研机构按照行业科技创新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所在学科发展方向,开展科技创新和社会科学研究创新,重点在绿色低碳与人工智能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而紧迫的领域,形成科学、稳定和前瞻性的研究方向,促进科研机构形成的研究特色与优势。每个科研机构的研究方向原则上不超过 2 个。

(二) 集聚创新人才。鼓励科研机构跨学科、专业,围绕科研方向构建科研创新团队;支持科研机构与行业、企业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企业人员参与科研机构的项目研究可获取相应的收益;鼓励与支持各二级学院按照科研机构的研究方向以及优势,优先申报引进相应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各级各类限额申报类科技项目的申请必须依托科研机构。每个学院的校级科研机构不少于2个,有重点学科、省级科研平台建设任务的学院不少于3个;每个科研机构集聚创新人才理工类科研机构不少于5人;哲社类科研机构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哲社类1人可同时参加两个科研机构,但其成果只能使用1次且由其自主决定)。

(三 ) 深化协同创新。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与大院大所、政府部委办局或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推进产学研联合创新,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学科前沿问题,促进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一体化发展,形成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每个校级科研机构至少与 1 个大院大所、政府部委办局、产业园区或龙头企业建立实质合作关系。

(四) ) 实施“ 揭榜挂帅”。设立校级“揭榜挂帅”联合创新项目,引导科研机构聚焦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生态文明建设、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加强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揭榜挂帅”联合创新项目依据科研机构科研工作基础、合作企业创新能力、项目的创新性及其成果目标等情况,进行分层分类资助。每个科研机构承担的校级“揭榜挂帅”联合创新项目限 1 项。

(五) 推动专利转化。围绕“揭榜挂帅”联合创新项目开展专利导航,实施专利布局,启动专利确权分割,对申请专利进行评估分类、对授权专利进行评价分级,形成分层次、全方位、有主次的专利分级分类体系,采用专利池打包、开放许可、专利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模式推进专利转化运用。

(六) 支持科技创业。组织科研机构开展科研成果路演,吸收在校生共同参与各级政府和社会机构的创业大赛,吸引社会资本融入科技创业;优先支持科研机构在盐城工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西伏河协同创新中心等经学校认定的校外基地开展成果孵化和产业化;科技企业产生的有盐城工学院署名的科技成果纳入相关校级科研机构评价体系。

(七) 打造研发平台。聚焦打造良好创新生态,支持校级科研机构整合资源申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承担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建设任务的科研机构要更多地承担重大任务、产出重大成果的责任,确保各类政府批建的科研机构高水平通过绩效评估。通过高质量培育创新主体、高标准强化科技供给,全力推动科研机构科技创新与社会经济紧密结合。

(八) 组建创新联盟。以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为宗旨,支持校级科研机构联合科研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成立科技创新联盟,开展人才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提升科研机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每个学院至少组建一个创新联盟。

(九) 优化科研组织。加快变革我校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建立以科研目标和项目为驱动的科研团队;有力推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社会经济紧密结合,大幅提升我校科技创新的渗透力和覆盖面;要通过有组织科研,实现科研资源集群化发展、形成校内矩阵式学术组织结构,解决学科交叉融合问题。

(十) 提升创新效能。要把加强有组织科研与深化我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密切结合起来。要在加强有组织科研建设中,以问题和需求为牵引,以重大任务为驱动,带动科研评价机制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创新和科研组织模式变革,最大限度释放人才活力、激发创新潜力、提升创新效能,推动我校科技创新取得更大成效。

三、保障措施

(一) 集成科技资源,分层分类资助。学校集成校内外科技资源支持校级科研机构建设,三年累计投入理工类校级科研机构不少于 5000 万元,哲社类校级科研机构不少于 500 万元,给予承担“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机构分层分类资助。

(二) 规范机构建设 , 强化跟踪服务 。科研机构要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明晰科研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范科研机构的运行管理体系。各二级学院、部门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强化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个性化问题。

(三) 加强评估考核 , 实施动态管理 。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的约定和《盐城工学院“揭榜挂帅”联合创新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理工类)、《盐城工学院哲社类“揭榜挂帅”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不按期参加年度检查或连续两年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停止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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