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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作者: 社科处   审核人: 社科处   信息来源: 社科处    发布时间: 2022-06-07

各学院,各部门、单位:

现将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课题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整合省内财经领域研究力量和学术资源,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围绕财经领域重大现实问题,深化应用对策研究,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智力服务。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江苏省内高校、科研机构、机关等从事财经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主要包括大中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研人员、全国高端会计人才、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含学员)以及青年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在大中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经实务工作)。项目负责人为1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2.申报形式:申报者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3.申报选题:申报者可依据《课题申报指南》方向(见附件1)细化具体题目申报,也可自行选择题目申报。鼓励案例研究和对策研究。

4.申报时间:即日起-2022年6月20日。

5.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中注册填写有关信息(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为新建系统,请各申请人申报前务必查看使用手册),下载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申请书,在系统中提交完成申报流程,打印纸质稿一式三份。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公示。

2.项目类别。分立项资助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其中立项资助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为研究重大现实问题的课题,一般项目为具有某一方面应用价值的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3.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2022年度立项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65项,其中重点课题立项项目不超过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6万元;一般课题立项项目不超过6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2022年度立项不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35项。

4.项目管理。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执行《江苏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苏社联发〔2020〕33号)。省社科联科研中心和省会计学会秘书处负责课题立项的具体管理工作,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体例规范,字数不少于3万字;其他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和案例,要求体例规范,字数不少于2万字。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和评奖的重要依据。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2.完成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其他辅助材料等各一式一份。

3.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社科联党组批准后,给予结项。

 

请各申请人于2022年6月20日前,在申报系统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2022年6月20日10点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哲社类学术活动情况说明书一份,及《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杨梁杰;电话:0515-88168091;电子邮箱:skc2021@ycit.cn;办公地点:行政楼528室。

 

社会科学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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