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年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项的通知

作者: 社科处   审核人: 社科处   信息来源: 社科处    发布时间: 2023-09-06

各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实施管理办法》,即日起启动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办理结项项目范围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立项的符合延期条件或到期应结项的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类课题。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实施管理办法》,未结项的2020年度非重点资助立项课题及以前所有立项课题结项申请不予受理,作项目终止处理。

二、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撰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创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教材或论著;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撰写研究报告1篇(一般不少于1万字);课程教学与实践改革过程中以其他形式呈现的成果1项,如课件、在线资源建设等。以上选择其中之一即可。

2.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可自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科研中心将对结项成果进行抽查,若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不予结项并记入省社科联科研项目失信名单。

3.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如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或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外语类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公开发表后,向省社科联报送复印件1份。

4.结项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鉴定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社科联发给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

请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10点前报送结项材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和研究成果的纸质版与电子版。

纸质版《鉴定结项审批书》与研究成果材料分开装订,一式一份报送社科处。

电子版分两种情况报送:2020、2021年度的项目,电子版结项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kc2021@ycit.cn,邮件文件名:立项号+课题负责人姓名。2022年度的项目,电子版结项材料上传至省社科联精品工程课题申报系统。

联系人:杨老师,88168091,行政楼528。

社会科学处

2023年9月5日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盐城工学院-社会科学处  苏ICP备110371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