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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重点统计课题研究的通知

作者: 社科处   审核人: 社科处   信息来源: 社科处    发布时间: 2024-09-05

各学院,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研究,更好地服务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江苏省统计局拟继续开展江苏省重点统计课题研究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聚焦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认真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改革、统计应用、统计基础理论创新等。具体参见《江苏省重点统计课题研究建议方向》。

二、项目类别

江苏省重点统计研究课题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两种。原则上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5个,一般资助项目不超过10个。课题报告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

三、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7日。

四、申请条件和程序

1.重点统计研究课题面向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课题负责人须在统计、经济等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实践经验。每人只能申请或参与一项课题。欢迎基层工作者积极参与,贡献真知灼见。

2.申请人须填写《江苏省重点统计课题研究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江苏省重点统计课题研究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须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省统计局将在课题申请有效期截止之日起,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承担单位。

五、经费管理

每个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每个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课题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课题立项后,第一批拨付课题经费的70%;课题完成后,经评审合格,拨付课题经费的30%。具体金额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课题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机关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统计局科研课题及经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统计局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课题经费划拨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管理。

社科处联系人:杨老师,88168091,skc2021@ycit.cn。办公地点:行政楼528。


社会科学处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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