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5年度国家级、省部级哲社科研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作者: 社科处   审核人: 社科处   信息来源: 社科处    发布时间: 2024-09-20

各学院,各部门:

为提前谋划、及早部署、有序推进,进一步提升我校高级别哲社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国家级、省部级哲社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科研力量,确定培育方案

各单位盘点科研力量,结合项目申报要求,确定本单位高级别哲社科研项目培育方案。

相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艺术学单列项目,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冷门绝学专项及其他专题项目。(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育部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以及其他专题项目。(3)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以及其他专题项目。

二、积极动员引导,做到应报尽报

各单位积极组织、充分动员,确保申报基数。凡未进行预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学校不予推荐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省社科基金

三、做好选题论证,提高申报质量

各单位剖析往年立项课题和选题指南,重点关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充分挖掘科研资源,鼓励申报人员结合自身学术优势,尽早确定申报类型和选题,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选题论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四、预申报工作安排

1.报送培育方案

1)各单位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教师,确保教师对通知要求“应知尽知”。

2)各单位制定本单位《2025年度国家级、省部级哲社科研项目培育方案》(以下简称“培育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申报类别、数量、人员以及选题论证、申报书指导等工作安排(含拟邀请专家名单),并于2024930日前将《培育方案》报送社科处。

2.组织选题论证

1)申报人明确研究目标和选题,填写《2025年度国家级、省部级哲社科研项目选题论证表》(以下简称“选题论证表”,见附件1)。

2)各单位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并于20241115日前将按专家意见调整后的《选题论证表》《选题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社科处。

3.指导申报材料撰写

申报人撰写申报书和活页,各单位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并于1215日前将本单位各类项目《申报书》《活页》(参考附件3)以及《2025年度国家级、省部级哲社项目预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社科处。此时填报的申报书和活页仅供预审时使用。

4.打磨申报材料

申报人完成申报材料初稿,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打磨,并于2025217日前将专家指导意见汇总材料交至社科处留存。

5.材料报送

材料按照上表要求提交,联系人:杨老师,行政楼528;联系电话:0515-88168091;电子邮箱:skc2021@ycit.cn

社会科学处

2024920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盐城工学院-社会科学处  苏ICP备11037185号-1